一、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:
本公司提倡、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,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,本公司考量董事會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,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相信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。
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為原則,並擁有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等能力。
二、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:
本公司董事會8名董事成員(含4名獨立董事),整體符合「公司治理守則」載明董事會應具備之能力,且有產業經驗和專業能力;其中擁有旅遊產業豐富經驗、具有營運判斷能力、產業知識、領導及決策能力為許順富董事長;蕭珮玲董事、許智傑董事及吳森洲董事具有旅遊產業豐富經驗及產業相關知識;而周保亨獨立董事、黃棟樑獨立董事、洪良志獨立董事及李雄達獨立董事具備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、經營管理能力、國際市場觀或教學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分別來自業界之管理者具有財務、業務及會計專業背景之專業人士,以不同領域及工作背景,有效擔當董事會成員之職責,該職責包括建立並維護公司願景及價值理念、協助推動公司治理及強化經營管理、監督與評估經營階層之政策與營運計劃之執行,並負責公司於經濟面、社會面及環境面等整體之營運狀況,以利害關係人之觀點出發,提升公司治理與企業價值。
三、個別董事背景多元化情形: